尚育王十一年(1845)五月初二日,一艘异国船在与那国岛的祖纳村洋面出现,大船放下舢板,乘载十三人前来古保良浜。初三日至初五日,有五人上岸来到山野间到处巡看,然后插上白旗,用望远镜视察四方,至黄昏始回舢板寝宿。初六日,有异人十一名,华人一名,坐驾舢板上岸。时有与那国岛人,其人曾学官话(即汉语——笔者注)者,问其来历,据华人口称,该船为大英国之船只,全船人数二百员(此记事用阴历,如换算成阳历,则与“沙马朗”号航海记录的日期吻合,知即为该舰无疑——笔者注)。
本年(1845年)“接贡船入闽之时,披陈英吉利国船来到本国事情,移咨于福建布政司”条载: “此年夏,贡船闽回之时,存留通事魏学贤将驻扎福建大英国领事李太郭文书一道移报于国,内云:该国与本国相结和好,度量地方等事,且上届癸卯年(1843年)以来,英国船只来到八重山、太平山两岛度量地方。又英人经将该文书接给在闽存留魏学贤转传本国,有事有据。故该英人在国之时,披陈本国实情,备具文书一道,恳请停止其巡行本国暨属岛丈量地方,随准所请。又该存留魏学贤在闽,经将英人文书报明海防官,若不将英人来到本国事情咨明福建布政司,诚恐事实不符。故百官会议,备具英人来到本国事情咨明福建布政司,转详都抚两院。”
上述英国海军档案史料和琉球国正史,可为中国自古拥有钓鱼岛列屿领土主权提供如下证据:
第一,在日本人吞并琉球以前,英国人想登陆钓鱼岛,事先必须通过福州的琉球馆向福建海防官(即布政司和都抚两院)提交申请文书,即必须征得中国政府的同意,而不是直接向琉球国中山王府提交申请,这清楚地表明钓鱼岛并非“无主地”,其主权属于中国。
第二,从英国军舰爱德华船长使用的海图上看,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名称全都用福建话发音的中国命名,可见发现、命名和使用这些岛屿的“原始权利”应是中国人而不是日本人。
第三,当年的文书往来说明,日本在吞并琉球以前,琉球人和英国人都知道,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岛屿,英国人前往登岛调查,如果不向中国政府提出申请,是违反法律的。同时也表明,在琉球和台湾之间,根本不存在“无主地”。
第四,“沙马朗”号经中国政府批准登陆钓鱼岛之后39年,即1884年,有日本人声称首次登上钓鱼岛,发现该岛为“无人岛”,并将其视为“无主地”,完全是罔顾历史和曲解国际法,纯属无稽之谈。
(作者 郑海麟 香港亚太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