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26号开始对涉及奥巴马医改法案的诉讼举行为期3天的聆讯,以便对2010年国会通过的奥巴马医改法案是否合法作出判决。先了解一下奥巴马政府推行的美国医疗改革法案。
医改法案被美国总统奥巴马称为是他执政以来“最骄傲的成就”,被奥巴马政府称为是美国“人人享有医保”目标的重要一步。法案强调,到2014年,所有美国人必须购买医保,否则将会面临罚款,罚款将随个人所得税一同征收,而政府将为低收入人群提供资助;同时,法案要求加强对保险公司和医疗市场的监管。有分析称,奥巴马医疗改革方案将把美国没有医保的3200万人纳入医保系统,使得医疗保险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这将为民众特别是低收入人群和老人提供福利,同时也将大大减少政府负担。一些历史学者甚至评价说,奥巴马提出的医改法案的历史地位堪比1935年社会保障法案和1965年医疗补助法案,仅次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通过的一系列民权法案。
然而,奥巴马的医改法案却因为触动了多方利益,不仅在国会的表决中几度惊险闯关,即使在通过之后,也一直面临重大挑战。尤其是医改法案的“强制参保”条款引发了人们的强烈不满,全美相继有26个州出现“医改违宪”诉讼,认为美国宪法并没有赋予政府机构强制民众购买医保的权力,医改法案应被视作违宪。截至目前,美国共有4家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相关诉讼做出裁决。美国第四、第六巡回上诉法院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都认定强制参保的条款合乎宪法。但去年8月,设在亚特兰大的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医改法案违宪,最终得以成功将此案提交最高法院,谋求推翻奥巴马提出的医改法案。
主持人:到28号,美国最高法院对奥巴马提出的医改法案举行的为期3天的聆讯就全部结束了。本网连线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驻美国记者韩曙,介绍美国最高法院针对医改法案审理的有关情况。
记者:针对奥巴马医改法案的3天审理更像是一场大辩论,从法庭内到法庭外都吸引了广泛参与。在法庭中,最集中的问题就是国会通过的法案是否有强制个人购买保险的权力。之前我们在介绍中也听到,奥巴马医改方案中最令人关注的一条,就是强制要求每个人都购买医疗保险,如果不购买就要罚款。那么政府是否有权来进行罚款就成为了讨论的重点。在聆讯中,最高法院的一些法官就此提出了非常尖锐的问题。他们说,如果国会有权通过立法来强制人们购买医保,那么还有什么是国会不能做的?是不是国会也会通过立法,强制人们购买手机,甚至是购买花菜?而支持医改法案的奥巴马政府律师和部分法官则强调,医改法案就像当年的社会安全法案一样。社会安全法可以通过立法让年轻人为养老体系投入资金,那么医改法案也可以通过立法让每个人都购买医疗保险。同时,医疗和花菜、手机、汽车等产品完全不同,是每个人的切身需要。即使一个人选择不购买保险,他也一样留在整个社会的医疗体系中,而不购买保险只能给医疗体系带来更多浪费。
除了国会是否有权立法强制个人购买保险之外,如果强制购买保险的条款被推翻,整个医改是否仍然能继续推进也是讨论的另外一个主题。法官们普遍强调,他们希望将没有保险的3200万人纳入医疗保险体系,同时也希望对保险行业进行改革和监管。但直到目前为止,没有人能够提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案。
而在最高法院外,支持和反对奥巴马医改法案的数千人也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个阵营。他们化妆成各种模样,高举标语,还用喇叭来宣传自己的诉求。一个人高举着“我爱奥巴马医改法案”的标语,在他的对面,几个人拉出的黄色横幅写着“别践踏我们的自由”;一个母亲高举着孩子的照片来支持医改法案,她大喊着“救救我们生病的孩子”,而反对医改法案的阵营中,马上有人高声回应叫嚷着“救救我们的宪法”。最高法院的门口和最高法院内一样体现出了民意的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