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教授姜跃春在新华网2012“纵论天下”国际问题研讨会上发言。新华网郭小天摄
三、中国亚太合作政策面临新的调整与选择
中国将继续坚持只要是对推动地区一体化进程的构想均持积极态度的一贯立场。在紧密跟踪和研究TPP最近进展的同时,对东亚其他框架的进程也不能忽略。
一方面要支持RCEP的运行。RCEP作为在10+6框架下新型地区性FTA具有一定现实性和可操作性。一是该框架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RCEP的主要成员国计划包括与东盟已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即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这些国家均属东亚峰会成员,东亚峰会已经运行多年,而且在推进区域合作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东盟与这6个国家分别签署了5份自由协定,其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是共同与东盟签署的一份自贸协定。目前存在于东亚地区的5个“10+1”自贸区协定为RCEP奠定了有利基础。尤其是现在与东盟已建自贸关系的6国均表示支持东盟主导建立RCEP。这是该设想付诸实施的重要条件。
二是面东盟的主导地位容易得到认同。过去多年来东亚区域合作进程中,东盟作为该地区合作的主导者始终得到了相关国家的支持和认同,即便是经济实力强劲的中日韩三国也始终支持东盟在地区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在2012年5月召开的第五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通过的《关于提升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中,中日韩三国一致重申支持东盟在东亚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三是“门槛”适中更具可行性。RCEP成员国间的开放程度虽然将高于目前已与东盟签的5个自贸协定,但是还是会尽量考虑到各成员国的舒适度和可行性,可能采取逐步进行和适当过渡的方式向前推进,不同于TPP门槛过高,令人望而生畏。尽管美国一再声称TPP对所有APEC成员开放,但显然东盟内多数国家难以跨越美国设置的准入门槛。即便是宣布参加TPP的东盟成员国,越南的保护性关税和扶持国有企业的政策也达不到TPP要求,马来西亚在环境及劳工标准上还存在障碍。
另一方面也需要加速推进中日韩三国FTA建设。2012年5月13日第五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中日韩三国正式签署投资协定,并就年内启动中日韩FTA谈判达成了共识。这是三国自2007年启动谈判以来,历时5年,经过13次正式谈判达成的结果。这一协定包括了投资定义、适用范围、国民待遇、一般例外和争议解决等国际投资协定通常包含的所有重要内容。该协定的签署是中日韩三国第一个促进和保护三国之间投资法律文件,它不仅为投资人提供更加稳定的投资环境带来了保障,也将激发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创造条件,更为重要的是为推进中日韩三国FTA建设的重要一步。因此可以这一协定对中日韩三国的经济合作具有极为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11月在金边举行的第21届东盟系列峰会期间,日中韩三国在金边举行部长级会谈后宣布,三国即将开始举行有关自由贸易协定(FTA)问题的谈判。在中日之间因钓鱼岛问题陷入僵局的背景下,中日韩三方能信守承诺,按时启动谈判,说明三方均已认识到FTA对中日韩三国的重要利益和对区域一体化进程的深远意义。
今年是中日韩合作的关键一年,中日韩三国首脑已经决定启动FTA谈判,在投资保护方面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这样不仅有利于三国的利益,也将有助于推动东亚地区其他合作框架向纵深发展起到助推作用。此外,对刚刚启动的RCEP给予足够的重视和跟进,继续支持东盟国家的主导地位,以利于我在亚太区域合作中的运作空间。
当然,对中国最为重要的是苦练“内功”,调整结构,提前规划本国的产业布局。目前首要工作是加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的转变,为未来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奠定基础。无论是美国精心打造的TPP,还是东盟国家刚刚启动的RCEP,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新世纪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尤其是劳工标准、绿色环境标准等议题,都将对我产生严重冲击。为此,中国应尽早制定相应措施,加速调整本国产业结构,在国际劳工标准和绿色环境标准制定中发挥作用,不断提升环保产业在我产业布局中的分量,提升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为可能到来的区域合作的新框架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和有力支撑。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世界经济发展研究部主任研究员姜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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