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欧双向投资呈快速良性增长之势。据商务部数据,2013年,欧盟对华直接投资65.2亿美元,同比增长21.9%;同期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36.2亿美元,增加6.2%。截至2013年底,欧盟对华累计投资超过900亿美元;中国对欧盟累计直接投资也已经超过了350亿美元。去年11月12日,中欧正式启动投资协定谈判,未来的中国对外投资或将进入“欧洲时段”。对此,中欧政府可从四个方面为促进双向投资保驾护航。
第一,双向平等开放市场。客观地讲,欧洲一方面期待中国增加对欧投资,同时又觉得这对他们是一种威胁。欧盟对外关系委员会一份报告称,中国在“抢夺”欧洲。不少中国投资项目在欧都遭遇准入问题。因此,双方都应公正平等地看待对方,尊重对方的利益关切,在吸引投资和保障其对各自经济影响中寻求平衡。双方要依照实际情况共同努力,逐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并消除投资限制。
第二,完善制度化框架,严格遵守多边贸易投资规则。应从全球化的角度出发,不断推动多边法规、标准一体化,为企业间相互融合创造条件。维护世贸规则,在规则约束下,努力创造互利双赢的投资环境。政府层面和企业之间都可建立相关对话机制,当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对话,避免发生摩擦。
第三,以创新领域为切入点开发互惠合作项目。欧盟2020战略和中国“十二五”规划,都提出要在创新经济的推动下,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双方应携手抓住机遇,鼓励企业在高端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海洋及空间等高新领域开展投资合作,在更高层级上促进中欧经济的充分融合。
第四,政府提供服务,企业积极参与。政府应以“平台搭建者”和“信息传递者”的身份,为企业做好“后勤”。尤其对于中国方面,我们的企业走出国门的时间尚有限,对外投资缺乏成熟的经验指导,对欧洲的法规、制度了解不全面,近年来投资失败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帮助企业熟悉投资国商业环境,以国际化视野与欧洲企业接轨,并注重社会责任,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欧洲所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