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发言人24日表示,中国从来没有、今后也不会承认美国任命的“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任命新的“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是美国总统奥巴马21日在白宫会见达赖后,美方几小时内推出的配套举措。此“特别协调员”是通过被前总统小布什认为留有“遗憾”的一部美国国内法设立的,奥巴马用得顺手,且有新突破。
小布什“遗憾”国会侵权
“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全称为“美国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美国国务卿克里任命的这位“特别协调员”,是本月20日刚宣誓就任负责公民安全、民主和人权事务的美国副国务卿莎拉·休厄尔,是美国第五位“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依据的是《2002年西藏政策法》。
严格来说,《2002年西藏政策法》只是11款条文,塞在美国《2003财年对外关系授权法》中。美国国会说可以用上述提法来引用这些条款。这部美国公法第107-228号611至621款的11条,涉及7方面内容,包括报告中国政府与达赖谈判情况,制定西藏经济开发原则,要求美国政府官员向中国提出释放“涉藏政治犯”和向国际人道主义组织提供接触这些人的机会,要求推动在拉萨设立办事处,对美国外交官进行藏语训练,创建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要求中国停止“宗教迫害”等。
美国2003财政年度开始前的最后一天,即2002年9月30日,时任美国总统小布什才签署《2003财年对外关系授权法》,白宫和国会在该法案上的争斗告一段落。但小布什在签署该法的同时发表了一个声明称,“遗憾的是,该法案包含不可容许地干涉宪法授予的总统外交事务职权的条款,其中包括那些欲制订具有重大关切的对外政策的条款”,“行政部门将把第408、616、621和1343(b)款解释为建议性质”,“将把强制要求向国会或公众提交信息的条款,如第204、215、603、613(b)、615和1602款,以如下符合总统宪法权力的方式解释,即将保留如经披露会损害外交关系、国家安全、行政部门决策进程或宪法所赋予职责的信息”。
小布什“遗憾清单”中的第613(b)、615、616、621款正是《2002年西藏政策法》中的内容。但遗憾归遗憾,小布什任内三度会见达赖,2007年10月出席达赖获美国国会金质奖章仪式那次开了在任美国总统与达赖在同一公开场合出现之先河。同年2月,负责民主和全球事务的副国务卿保拉·多布里扬斯基被任命为“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创立了出任此职位的官员职别的新高。其任内,从2004年开始,美国国务院向国会提交的《西藏谈判问题报告》一年也没有落下。
奥巴马政府不只是“萧规曹随”
美国在宣布任命新“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时,一般会发表一份声明,内容大致包括谁任命谁出任此职、职位基本职能、出任者职业背景简介等。奥巴马政府也这样做,但有一些新特色。
2009年10月1日,时任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宣布,负责民主和全球事务的副国务卿玛丽亚·奥特罗担任“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奥特罗去年2月去职后,这个副国务卿职位空岗,“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也空岗。本月20日,莎拉·休厄尔出任这个副国务卿职位,职位名称由负责全球事务调整为负责公民安全、民主和人权事务。一天后,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宣布,国务卿克里任命休厄尔为“美国西藏问题特别协调员”。声明称,作为“特别协调员”,休厄尔副国务卿将在全球范围内,特别是在美国与中国、印度、尼泊尔等拥有大量藏民国家的双边关系背景下,协调美国政府有关西藏的政策、计划和项目。声明表示,休厄尔博士将努力促进中国政府和达赖或其代表进行实质性对话,将与美国国会及对保存藏族独特的文化、宗教、语言遗产和保护西藏脆弱的自然环境感兴趣的公民社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
奥巴马政府在此任命中体现了几个特点,且有新的突破。一,任命周期变短。奥特罗用了两个月,8月份担任副国务卿,10月1日就被任命为“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而休厄尔只用了1天。二,官员职位高级。奥巴马的两位“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都是副国务卿。需要指出的是,根据美国2010年出台的首份《四年外交与发展评估报告》改组后的该副国务卿职位,已由此前负责民主问题等“软性”全球事务,扩大为下辖8个局和办公室的强力职位。三,“协调”范围扩大。休厄尔的协调范围扩大了,其任命声明中首次出现了印度、尼泊尔等国,原因是这两国“拥有的大量藏民”。
中国学者周鑫宇曾指出,美国频搬国内法充当“外交打手”,强迫其他国家损失自身利益执行其国内法、配合其外交行动,世界上只有美国一家如此“霸道”。美国国会研究部评估报告指出,普遍认为《2002年西藏政策法》按立法意图得到了执行,历任“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也都很“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如此看来,每份任命声明只字不提这部法律,实质上悄悄地执行,美国的此份“遗憾”既“霸道”也虚伪。(记者 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