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马尼拉标准今日报》4月28日发表菲律宾投资家维克托•阿齐斯的署名文章《它属于中国》。全文如下:
斯卡伯勒礁(即我黄岩岛——本网注)确实属于中国,早在元朝1279年中国就已发现并在地图上对其进行了标注。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渔民从那时起就在这里活动。实际上,当时在蒙古统治者忽必烈手下工作的天文学家、工程师兼数学家郭守敬对南海进行了测绘,测绘点就是作为中沙群岛一部分的斯卡伯勒礁。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我们的外交部拿出来作为领土证据的“古老地图”却是在1820年才绘制的,比中国的地图晚了541年。参议员埃德加多•安加拉竟然声称这份晚了540多年才出现的地图比中国那份古老得多的地图更有说服力,这让我太惊讶了。
但更令我惊讶的是,华金•贝纳斯神父4月22日在另一家报纸上发表的文章。作为1987年《(菲律宾)宪法》的主要制订者之一,他竟然将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用作他维护菲律宾主权的基础。尽管他后来的确承认了这样的事实,“斯卡伯勒礁是在确定菲律宾领土的《巴黎条约》所确定的范围之外”,他还这样。这是怎样的唬人的说法?
在1946年,菲律宾从美国殖民地那里宣布独立时,我们确切的领土应该是什么?为什么1899、1935、1943、1973、1986和1987年的我国历次宪法都没有将斯普拉特利群岛(即我南沙群岛——本网注)和斯卡伯勒礁包括在领土中呢?我们突然从何处、从谁那里一下子就得到了这些岛屿?难道这是凭空得到的?
上世纪70年代后期,中国曾在斯卡伯勒礁及周边地区进行过科学考察活动,后来还在那里立过碑。但是菲律宾1997年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这块标志碑移除。
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所有菲律宾官方发行的地图都没把斯普拉特利群岛(即我南沙群岛——本网注)和斯卡伯勒礁包括在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之内。1961年我们自己的议会批准通过的共和国第3046号法令阻止我们对上述岛屿的拥有。
然而,经过了漫长的48年之后,在2009年3月10日,我们修改该法令,单方面地宣布拥有这些有争议的岛屿。
但是,有这样一个事实不置可否,其中有三个国际条约都支持中国对那些岛屿拥有主权。它们分别是《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1900年西美华盛顿条约》和《1930年英美条约》。它们都规定菲律宾领土边界限制在东经118度线。
另一方面,菲律宾主张对那些岛屿拥有主权的依据仅仅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我所知,这只是个“公约”,不能推翻或替代殖民者之间签订的条约或达成的协议。即使它真的被当成一个“法”,它也不能追溯生效并改变从前事实。
我们到底在糊弄谁?